我从06年4月--11年8月在同一个公司上班,可公司是从09年7月才开始帮我买社保,我现在要求公司补回以前的可以吗?还有就是09年帮我在清远买了2年,可是我在网上查不了,因为没有社保号,公司一直都没给我,公司只打印了一份缴费清单,不过单上显示的工作单位竟然是别的公司,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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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给员工买社保流程:
1、参保的单位或个人如实填报《参保单位登记表》、《参保人员登记表》,并提供
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签发工资表的复印件;
2、医保办按规定审核参保相关资料,将合格后的参保资料输入微机管理,打印《缴费通知单》和《征集计划明细表》;
3、参保单位或个人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证卡工本费,并交纳两张1寸免冠照片,同时制做医保《专用病历》和IC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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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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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可以补缴的,补缴和连续缴纳的区别就是,如果你要补缴很长时间以前的,那交钱的时候除了要交本来应该补上的保险费以外,还要交一部分滞纳金。单位补缴和个人补缴的区别就是单位补缴的话,单位是要承担一部分的,个人补缴的话,就是所有钱都要自己出了,但是有些情况,是不允许个人补缴的,只能单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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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