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昨天我工人晚上7点钟的时候,去到厂对面烟店买烟,因为我们是晚上上班,当时还没有上班,结果在返回厂途中横穿公路时被飞驰而来的摩托车撞飞在地,当时人不清醒,后送到了医院抢救,头被撞出了内出血,很严重,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谢谢

2019-05-06 10:37: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被车撞理赔流程客户发生保险事故后,在48 小时内拨打95569热线电话——三分钟内完成报案受理
    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市区30分钟内到达现场,其它地区按里程公里数合理时间内到达现场或与客户预约查勘时间
    在定损中心或维修场所,鉴定事故损失——5000元以下3个工作日完成 1万元以下5个工作日完成
    5万元以下8个工作日完成 、5万元以上10个工作日完成
    客户提交必要的索赔单证——当场审查资料的有效性与齐全性,并向客户出具索赔材料接受回执单
    理算确定赔偿金额——5000元以下的案件3个工作日内完成、 1万元以下4个工作日内完成、5万元以下的案件7个工作日内完成 、5万元以上的案件10个工作日内完成
    网银支付保险赔偿金 客户对赔偿无异义,在提供准确有效的收款人银行账号信息后,一万元以下案件6个工作日内赔款到账,一万元以上的案件8个工作日内
    赔款到账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下班途中”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
    《规定》第六条明确: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 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因此在上下班过程中,如果属于上述情况发生交通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如果您方不是因为职业病吐血,也不是因为履行工作事务等相关原因受伤吐血,可能较难认定为工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