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张某和王某是夫妻,在夫妻存续期间张某的叔叔赠与张某房屋一套,并强调这套房子只送给张某。现在张某和王某由于感情不和离婚,王某主张将该房屋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请问:婚内赠与夫妻一方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8-08-06 21:11: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 你好,
    一、房产置换后仍登记在老公名下,是老公的个人财产,离婚中此房产不参与分割,但老公要提供完整的房产置换证据,否则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二、老公与母亲有协议,要认定协议的效力同时经结合其他证据来认定。
    三、置换房产证上写上两个人的名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依法平均分割。
    四、女方父母的财产赠与或遗嘱,都要看赠与或遗嘱的内容,是否与男方有关。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八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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