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骑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被机动撞伤,腿骨断裂,现在机动车主还未付医药费,我们该怎么办,后续治疗费用和赔偿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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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察、检查现场的
交通事故应当在勘察现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于您的情况,自己去当地交警部门找处理您事故的民警问一问,交通事故首先是要拿到交通事故认定书,然后您做一个医疗鉴定,鉴定是否伤残。
再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和鉴定结果向对方协商索赔,协商不成,再走司法诉讼。 对于医疗费用,建议您家人先把医疗费用交上,治疗伤者要急,只要把各种票据留好,索赔的时候拿出来。
对于肇事人不露面的事,您不必过多担心,警方肯定留有联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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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做伤残鉴定和后续治疗费用一般来说是不可以同时申请的: 1,当事人只有进行了伤残鉴定,才能享受到相应的伤残待遇;
2,如果伤残鉴定完毕之后,旧伤复发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3,后续的治疗费用,只有在伤残鉴定结果出来以后,才有给付的依据;
4,当事人具体可咨询司法鉴定部门,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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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中,事故双方要按双方的责任比例承担损失,即机动车赔偿非机动车的损失,非机动车赔偿机动车的损失。计算方法为:先计算双方的损失数额,然后双方分别向对方赔偿自己应负担比例的损失。
不过,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先由交强险在赔偿限额内全额赔偿非机动车方的损失,超过限额的损失,由双方按责任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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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要承担的治疗费用,要看受害人在遭受人身损害后留有残疾的,是否都有必要进行后续治疗,应从后续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综合分析。如果经过治疗,受害人的残疾程度有所减轻,那么这种后续治疗就是必要的;如果经过治疗受害人的残疾程度没有减轻甚至扩大,那么这种后续治疗就是不必要的,应立即停止后续治疗。
对必要的后续治疗产生的费用加害人应当赔偿,对不必要的后续治疗产生的费用加害人不应赔偿。同时,还应从侵权行为和侵权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来认定后续治疗费。即只有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导致的后续治疗产生的费用,加害人才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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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