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儿子现在9个月多点,产假休到4个月后去继续上班,由公公带小孩(公公有病已经没有上班),之后因孩子一直生病,我放弃上班在家带孩子。现在我打算离婚,这种情况我能争取到抚养权吗?对方能付多少的抚养费?如果他有打过我,但是表面上看不出来,我如果录音,他承认的话算不算家暴,可不可以要求他赔偿?

离婚
2018-08-06 21:47: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如果存在家暴行为,你需要固定好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法院查明属实,第一次很有可能判决离婚,登记结婚后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双方平分,如果对方存在家暴,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及人身损害赔偿,财产也可以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孩子一般是男孩归男方,女孩归女方,因为便于抚养,抚养费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决。
  •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