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工作中因为自己的没及时给领导打电话导致交通执法部门把公司车扣了,并要求公司缴纳罚款两万。现在公司要从员工的工资里扣除。合法吗?如果要扣,怎么算合理。

2019-05-06 23:15: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扣发劳动者的工资,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我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这一规定是对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的法律保护。所谓“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的应得工资。
    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有两方面的标准,一是看劳动者是否提供了正常的劳动;二是看用人单位是否有正当的理由。如果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了无过错的正常劳动,而用人单位又不具有扣除工资的法定理由的,就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
    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是对劳动者工资权的侵犯。
  • 公司盈亏扣员工工资明显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为朋友担保工资被法院冻结,法院不给最低生活费是不合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部分冻结,也就是可以每个月给你先留一部分工资出来做生活费,法院执行查封和冻结财产要给当事人留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的
    如认为自己生活因执行后存在困难,可向法院执行法官提出异议,要求减少执行额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