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149条房屋自动续期是说70年40年产权没用了么?

2019-05-07 01:10: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只有具有产权的房屋才能够依法进行租赁,具体规定如下: 
    1、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进一步明确,未依法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得出租。
      
    2、随着房屋租赁市场的成熟,现在有些地方已经承认没有取得房屋产权的房屋可以用于出租,但成立的条件就是房屋所有人必须取得房屋合法的权属证明。故有些地方承认只要取得合法房屋权属证明的,与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也是有效的,其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内容是受法律保护的。
      
    3、因此,出租人或者承租人面对没有产权的房屋,可以通过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询问,落实没有房屋产权的房屋是否可以出租或承租。

  • 1、小产权是没有年限要求的,所以就不存在70年权限怎么办之说;
    2、小产权是指在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商品房,本身没有产权,不属于私产,主要原因是宅基地属于农村用地,归集体所有;
    3、一般咱们说的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城市的、住宅的用地,城市用地归国家所有,住宅是70年,该房屋到70年以后,按照现在物权法要求,可以继续使用,但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土地出让金,具体金额现在还不清楚;
    4、现在城市发展很快,很多城市的快速扩张,拆迁的房子可能连20年都住不上,目前很少有真正达到70年使用年限的房子。
  •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住宅用地,产权到期后可以自动续期,但是同时还规定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也就是说,不是住宅,是不能自动续期的,而是需要另外提出申请。
  • 房屋到期续当做账后三种解决办法:  
    一、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  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国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产权人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届时,国家、小区业主集体和业主个人之间如何谋求利益的最大平衡点,成为这一做法能否实施的关键。这笔土地使用金具体数额多少,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缴纳,法律是否允许强行拆迁该业主的房屋,都需要法律明确规定。  
    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这是一种最简单的办法,国家直接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物,对房屋所有者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房主可用这笔补偿在其他地方重新购买房屋居住。当然,这笔一次性的补偿必须达到房主购置新房的标准,最好根据当前房屋位置、面积、户型以对应的市场价格补偿。  
    三、国家收回土地,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除了集体所有的以外,都是国家享有所有权,所谓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权,而房屋使用权是没有期限的。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具体的解决可以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收回,房随地走,个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国家在其他地方另建安置住房,并给予房主一定的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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