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A律师我们一起三人无缘无故被人打了,被打过程中被告人用铁管警用电警棍打我们。其中一人门牙被打掉2颗打完我们随后用腰带把我们腿捆绑上,并用车把我们带到荒山上随后用手机给我们三人每个人照相!并威胁让我们说出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写完以后又把我们三人用车带到各自居住的楼下,并恐吓我们说不许报案若是敢报案,就会报复我们家请问B我们三人其中一人鉴定是轻伤另外两人是轻微伤如果我们不接受对方调解私了赔偿像我们这情况被告人以及同伙构成轻伤犯罪我想问句他们除了轻伤犯罪还构成非法拘禁罪吗我的意思是被鉴定轻伤的可能是与对方达成某种协议了不追究刑事责任了而我们两人轻微伤的,不想接受调解请问他们还会构成刑事犯罪吗

暴力伤害
2019-05-07 06:21: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非法经营罪如满足刑法规定条件,也是可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二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 非法拘禁罪的行为对象必须是有场所移动自由的自然人。由于人的行动是受意识支配的,所以身体活动自由就是意思活动的自由,这种自由事实状态的,而不以行动者在法律上具有责任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为限。
    至于婴儿、高度精神病人等缺乏变更其所停留场所的意思决定能力,完全没有行动自由,不能成为非法拘禁罪的行为对象。借助于拐杖可以移动的人、能够独自移动的幼儿等,则能够成为非法拘禁罪的侵害对象。

  • 1、达到轻伤害程度,按照法律规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你可以查询一下刑法及咨询当地的公安部门;
    2、如果对方不同意调解,一旦进入刑事程序,不仅应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个人建议还是尽量协商解决,避免事件升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