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车撞了,车让拖走了,但是车主一直不露面,医疗费都是自己垫付的。我应该怎么去处理

2019-05-07 06:33: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关于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如何认定的? 应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责任划分,确定赔偿比例。
    二、关于赔偿,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你方可主张以上赔偿权利。
    四、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建议直接到法院起诉
  • 这要看各地的规定,各地的规定是不同的,比如在四川,如果事故赔偿低于工伤待遇,则工伤保险给予补差。再比如浙江省的规定:“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的情形下,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相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五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所以,建议你咨询当地社保局当地的规定。
  • 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车祸发生后你已经向公司请假或告知,那么公司是不能辞退你的(换人),否则你可以到劳动局告他:一是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二是住院期间单方面辞退,这都是违反劳动法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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