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给别人担保,贷款人跑了,已经过期一个月啦,银行要起诉我,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啊

2019-05-07 08:51: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银行贷款属于连带责任保证的,银行可以起诉借款人,也可以起诉保证人,也可以同时起诉,承担连带责任。借款人死亡,银行当然要起诉担保人,讨回银行贷款。你称借款人去世后留有一定的财产,你可以要求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放弃继承,不承担任何责任。
    可协商解决,不行就向法院起诉继承人,要求他们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关于时效问题,按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 贷款到期后,银行会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法院判决后,银行会在判决生效、超过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比如查封债务人和担保人的房产,冻结债务人和担保人的银行账户,扣押债务人和担保人的车辆或其他物品等等。
  • 欠银行钱不还,银行经过多次催缴后不归还的,会起诉到法院,等到法院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你的财产。如你有能力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法院会对你采取拘留、罚款措施,情况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当然,你没有偿还能力,法院也是没有办法强制执行,那就会你纳入失信人名单,禁止你高消费,等到你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后,银行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所以,积极主动还款是解决的好办法。
  • 贷款人跑了,担保人负连带责任。当担保人偿还所欠贷款后,向贷款人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