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土地使用权划拨范围有哪些,土地使用权划拨有哪些种类

土地纠纷
2023-02-22 12:2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有: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即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即排水、环境保护、供电、通信、煤气、道路桥梁、消防保安等设施用地。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范围包括: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四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 划拨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的范围有: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即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即排水、环境保护、供电、通信、煤气、道路桥梁、消防保安等设施用地。
    法律依据:划拨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的范围有: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即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
    即排水、环境保护、供电、通信、煤气、道路桥梁、消防保安等设施用地。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