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打算离婚,我能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因为我现在生活很困难?

离婚
2018-08-07 05:12: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 对于彩礼,我国法律认为在以下情况下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支持:
      
    1、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3、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导致给付彩礼人生活困难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