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从工伤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XX门提出工伤报告,工伤申请超过时效有什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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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
工伤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本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附:《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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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属于工伤的范畴,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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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工伤认定需提供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
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如果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你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时效为一年。
由于你和公司未签订劳动部门,你要先搜集
证据证明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才能进行工伤认定。你可以提供如:进出公司的门卡、饭卡、工资条、工作服、暂住证、表彰或处罚决定等。也可请同事或者你在工作期间接触过的客户提供证人证言,出庭作证证明你与公司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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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写报告,到工伤认定部门去,有专门的确良伤认定申请表,带上以下材料就行: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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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