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把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男方同意吗?产权证上只有女方的名字,过户后再离婚,房子还属于共同财产吗,孩子已十八岁

离婚
2019-05-07 10:36: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允许双方协议离婚,如果在协商过程中男方主动要求女方可以多分部分财产的,只要在离婚协议书中详细写明即可,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财产一定要有夫妻双方平均分配,而是有相关的原则在双方没有达成合意而选择而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到法院请求判决时给与法院参考。因此双方关于财产的分配完全可以处于自主意愿。
  •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 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到另一方名下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房产也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只是需要提醒的是,过户的房产必须没有贷款、不在抵押状态。
  • 法律解决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在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过程中,无论孩子多大,法院都会基于“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来衡量。
    不仅看物质条件,还要看哪一方能更好地照顾孩子。法院的判决只是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没有获得抚养权的另一方,在未来仍有权关爱子女、有权一起陪伴子女长大。总之,一切都是为了孩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