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喝酒打架,把对方打成了轻伤一级,弟弟离婚有一个孩子,家里有母亲,没有能力赔偿,这样的情况要坐牢多久,他自己自首了,是别人先打他,然后他打了对方里面的一个人,监控里对方的人一直在打他,他没还手。后来对方的人走了他抓到了在没有监控区打他的人就把这个带着找其他人的过程中把别人打成了轻伤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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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属于
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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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喝酒打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较轻,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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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打架过程中致人死亡的案件,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分析是承担故意杀人刑事责任还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对于刑事案件,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人员,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根据案情可以认定为从犯的,又具有自首情节的,应该从轻、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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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之后双方进行调解、赔偿的属于民事部分,根据民事自治原则,司法机关对此不进行干涉。但被害人的伤情达到轻伤以上的,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而对于刑事责任部分双方是无权进行调解的,只有司法机关依据职权来决定是否进行责任追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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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