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处理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被退回的情况?

保险赔偿
2023-02-23 14:2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被退回的处理有:
    1、因鉴定材料发生耗损被退回的,委托人应当补充提供;
    2、因未支付鉴定费用被退回的,委托人、诉讼当事人应当按期支付。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
    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
    (一)发现有本通则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七项规定情形的;
    (二)鉴定材料发生耗损,委托人不能补充提供的;
    (三)委托人拒不履行司法鉴定委托书规定的义务、被鉴定人拒不配合或者鉴定活动受到严重干扰,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四)委托人主动撤销鉴定委托,或者委托人、诉讼当事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
    (五)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六)其他需要终止鉴定的情形。
    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说明理由并退还鉴定材料。
  •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被退回的处理有:
    1、因鉴定材料发生耗损被退回的,委托人应当补充提供;
    2、因未支付鉴定费用被退回的,委托人、诉讼当事人应当按期支付。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
    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
    (一)发现有本通则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七项规定情形的;
    (二)鉴定材料发生耗损,委托人不能补充提供的;
    (三)委托人拒不履行司法鉴定委托书规定的义务、被鉴定人拒不配合或者鉴定活动受到严重干扰,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四)委托人主动撤销鉴定委托,或者委托人、诉讼当事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
    (五)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六)其他需要终止鉴定的情形。
    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说明理由并退还鉴定材料。
  •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被退回,如果是委托人提供的鉴定资料不符合鉴定要求的,委托人应该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如果是鉴定事项超出原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或鉴定能力的,应到其他有资质或鉴定能力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四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
    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
    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