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情侣之间财产关系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2-23 14:2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之间的财产具有的关系是:
    1、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后产生的工资、收益、受赠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人身赔偿、专用物品等属于个人财产;
    2、离婚时,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如下:
    1、一方在结婚登记后产生的工资、收益、受赠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人身赔偿、专用物品等属于个人财产;
    2、离婚时,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恋爱同居期间的财产一般会视为共同共有,会按照比例分割。如果不能够确定比例,则等额分割。一方能够证明归自己所有的财产,则不会进行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五条的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零九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五条
    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民法典》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