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东大会如何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2-23 15:30: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东大会多久召开一次,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是定期会议的,是每年召开一次;如果是临时股东大会的,则出现符合召开会议的情形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召开分下面两种情况:
    1、定期召开股东大会
    1、定期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年会,具体时间由公司自行规定(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年会,具体时间由公司自行规定(《公司法》第一百条)。
    2、临时召开股东大会
    2、临时召开股东大会
    出现重大问题,需要股东大会表决时,应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法》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出现重大问题,需要股东大会表决时,应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法》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特殊情形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特殊情形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具体类型如下:
    1、法定股东大会,凡是公开招股的股份公司,一般规定在最短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时期内举行一次公司全体股东大会;
    2、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定期会议又称为股东大会年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3、临时股东大会,临时大会讨论临时的紧迫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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