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祸事故撞人到行人,医药费目前是肇事司机垫付的,车辆有买全险,三者买的50W,医疗费及检查费是保险公司全报还是按比例报销?

医疗事故纠纷
2019-05-07 13:12: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后对方不交医药费应该:
    1.请交警协助找对方要;
    2.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垫付医药费 ;
    3.一般交通事故交警会把车扣留,车主想提车必须交足保证金,可以从保证金中提取,前提是交警同意;
    4.自己先垫付别耽误看病。遇到类似情况只能通过这些渠道解决。
  • 工伤保险实行的是无责任补偿原则、补偿直接经济损失原则,无论伤者在事故中有没有责任,发生工伤后都应依法得到补偿。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并不意味着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就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治疗工伤产生的医疗费属于直接经济损失,医疗费中不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更符合工伤保险制度设立的基本原则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交通肇事逃跑保险公司应当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职责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侵权职责法》第五十三条限定:机动车行驶人发生交通意外后逃跑,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职责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花费的,由道路交通意外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道路交通意外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组织有权向交通意外职责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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