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丈夫外债是我们离婚后借的现在我们复婚了,但是丈夫躲债失踪了,追债人会找妻子孩子要钱吗?现在我们和婆婆住一块,房子里面的东西追债人会闯进来砸了或者搬走吗?怎么办?如果我拉走的话,追债人会找我要债吗?请指教谢谢

离婚
2019-05-07 13:32: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的债务如果经过认定,确定为共同债务的,则夫妻双方均有义务进行偿还。如果夫妻双方的债务不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或者是夫妻双方一方的非法债务的,则通常只能够认定为一方债务,此时并不需要由另一方尽心偿还。
    如果夫妻中一方失踪的,则另一方并没有义务代为偿还。
  • 复婚是已离婚的男女双方又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复婚也是一种结婚,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其产生与消除一样均须经过法定程序。  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按照《婚姻法登记办法》第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这样,合法的夫妻关系便恢复了,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不经复婚登记,自行同居,既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得到法律保护。  下面是广东省的规定:
    (三)国内居民办理复婚登记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申请复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除须持与结婚登记相同的证件外,还须持《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可免婚前健康检查。复婚登记按结婚登记的程序办理,并须在《结婚申请书》上注明复婚字样,同时收回双方的《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 复婚后,这房子仍然还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你们又复婚转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怎么做才能保障房屋方的权益呢,除房屋产权登记在你个人的名下外,你保存好原来你们的离婚协议书和后来又复婚的结婚证就可以了。
    原来你们的离婚协议可以证明这房产在婚前你们已经有 过明确房子归一方个人所有的合同约定。最后一次结婚证上的结婚登记日期可以证明你们最后一次结婚是在明确房子归一方个人所有的合同约定以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