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东与董事的关系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2-23 20:5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东与董事的关系是董事由全体股东开股东大会选出,可以由股东和非股东担任。股东是公司的投资者,可以享有股息、分红等利益;董事是公司事务的经营管理者。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五条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 股东与董事的关系是董事由全体股东开股东大会选出,可以由股东和非股东担任。股东是公司的投资者,可以享有股息、分红等利益;董事是公司事务的经营管理者。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五条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 股东与董事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股东是公司的基础,董事又称执行董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出,担任者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是非股东。股东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来限制董事管理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五条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