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一家单位上班了3年,一直只是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没签正式合同,正式合同就是买了社保和医保得,我想问下,这正常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5-07 14:21: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公司应该补交剩余社保;
    (2)公司没签订合同违法,在你实际工作一个月之后还没签订应该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工作一年还没签订合同则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3)公司无故扣除2000元可以追回;
    (4)应该收集合同,上班签到证明,同事证人证言等证件;
    (5)应该先协商解决,未果的情形下寻求调解和起诉。 建议寻求专业律师帮助。
  • 如果当事人因为签订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当事人不服诉讼裁决,具体解决如下:
    劳动诉讼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做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行成后发生的纠纷;
    (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 许多单位为减轻成本负担,以职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不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致使部分职工已工作多年,仍然没有参加社会保险。  单位的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劳动法》,而且违反了社会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广东省境内的所有企业、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对条例中所提必须依法参保的“劳动者”的概念作了明确解释,它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农民轮换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的业主和从业人员、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中的内地户籍员工及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中国籍员工。
      用人单位和员工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用工关系,也认定为有劳动关系,单位和个人同样要参加社会保险。换句话说,不论单位和员工是否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存在事实用工关系,单位就必须为员工申办社会保险,同时,劳动者必须高度重视自身权益,监督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 劳务派遣员工:主要是你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由劳务派遣公司将你派遣到相关单位。对于劳务派遣公司你是输出人员,对于输入单位你是输入人员。你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都应该由输出单位为你代扣代缴和缴纳。
    输入单位为你支付劳务报酬。报酬的多少由双方公司协商。你和输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会签订一份劳务协议。这和你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内容上是不一样的,你在输出期间,要遵守输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管理。
    合同工、有编制的员工:现在没有这个概念了,因为现在都应该是签订劳动合同的,都是合同工。只是合同期限不一样而已。而且签订劳动合同就算是正式员工,也就是你说的有编制的员工。
    按照你的思路,你在劳务派遣公司就是合同工,算是他的编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