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怀孕了五个月,但男人出事了,没来得及办结婚证,准生证怎么办

2019-05-07 16:30: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现在领取结婚证无须开未婚证明,婚检是自愿的,不再强制。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结婚登记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任一方常住户口的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 准生证办理流程:
    目前为止,准生证办理流程2017年暂时没有新政策出台,仍以2016年准生证办理流程为准。

    准生证办理流程2016年有新变化。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一对夫妇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取消二孩生育审批制度,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

    据了解,在此之前办一孩需要照片、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二孩根据不同的审批条例需所证件更多,而且审批还需期限,并不能当场拿到生育证。从1月1日放开二孩起,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证和二孩再生育证简化办事程序,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的夫妻仅需拿上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到所在村、社区填表格,可由村、社区计生人员代为办理,也可自己拿表格到街道直接领取“生育登记服务卡”,即时登记即时发放,大大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
  • 男女之间未领结婚证,他们的权利在很多方面不受法律保护。如夫妻共同财产同居、出外住宿、经济活动等等。
      我国《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 准生证新政策有什么变化?2016年1月5日,中央明确生育两个以内孩子无需审批。这意味着生育二孩无需办理准生证。目前,江苏、湖北、山东、黑龙江等地,生育头胎已经不需要办理准生证了。
    卫生计生部门可以通过婚姻登记、收养信息、户籍登记等多种途径,掌握公民的结婚、怀孕和生育信息,防止出现因取消一孩生育审批而出现的漏登、漏报现象。
    一孩审批变为实行一孩生育登记,是指生育第一个孩子,不需要进行审批,只要备案就可以。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均没有生育过的,怀孕后即可持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进行登记,自主安排生育,无需申办一孩生育服务证。
    此外,原来由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办理的群众再生育审批,现在可委托乡镇(街道)办理,具体办法由各设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自行制定,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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