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借人16万元,借条不慎丢失,但有借条照片,和相关短信,通话录音,我想起诉,会不会证据不足?

2019-05-07 18:30: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条用口述录音有效。借条属于债权凭证,是证据的一种。录音是视听资料,也是证据的一种,按照法律规定一样具有法律效力。《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例如:3年前打的借条丢失,现在到法院起诉,法院很难支持。

    没有借条到法院起诉很难受理,并且已经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已经失去是胜诉权,所以法院很难支持的。超过两年的债权不受法律保护。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在债务借款纠纷中,录音、摄像等能作为诉讼证据,但仍有一些限制。录音、摄像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 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
    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且录音、摄像等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 你好,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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