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堂弟买房子,找我们做担保人,想跟他签一份合同,应该怎么写,以后有什么问题好用的上

2019-05-07 19:33: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关于做担保人应具备的条件有以下相关的条款: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 买房者和房屋中介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些什么?

    买房者在与房屋中介签订合同之前,应首先确保中介公司具有合法经营的职业资质,并保证欲买卖房屋的真实等基本情况。对于合同签订的形式,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是口头形式,也可以是书面形式,但为了更好地实现合同目的,我建议购房者都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在居间合同的条款上,订立时应当注意以下五点:

    第一,详细写明委托人委托中介公司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具体可细分为活动的种类、范围和达到的要求,活动如期完成后需要支付的中介服务费的数额、支付的方式、支付的时间等。

    第二,详细写明中介公司应当如实向委托人告知义务的履行情况,具体包括自己能够履行的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第三,写明居间的期限,何时开始何时结束。

    第四,详细写明居间报酬的支付、支付期限以及居间费用的承担等,越详细越好。

    第五,约定委托人和居间人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这些内容都是购房者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尤其要注意的内容,除此之外,双方还可以对合同的解除、履行或者其他情况作出详细约定。
  •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9条采纳了肯定的观点,规定:“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解释确立了担保人在无效担保合同下的追偿权问题,开创了“过错责任可以追偿”的先例。
    这种解释的主要理由在于,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原本是债务人的责任,债务人是最终的责任人,担保人的责任只是一种代偿。担保人因其允诺承担担保责任,责任与权利通常不成比例。
    如果不允许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则不符合公平原则的要求。而担保人的过错只是确定担保人在担保无效时继续承担责任的根据,不能改变这种责任为代偿责任的性质。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在担保合同有效的情形下,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但是,在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后,能否向债务人追偿,担保法则没有规定。
  • 协议书里连带担保协议条款怎么写?直接写明:“某某对本合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当发生争议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即合同对方当事人)、担保人任何一方单独承担,或要求其债务人、担保人共同承担债务履行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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