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时间出的交通事故,主责37,现在已经自离,现在事故怎么处理

2019-05-07 21:17: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包括勘查现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双方当事人的请求对赔偿争议进行调解等。《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3条、第94条和第95条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作出了具体规定。
    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条例》第93条规定,交警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因此,交通事故处理时间一般应为10日。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应及时送达当事人。 申请调解的期限: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交警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调解的起始时间和期限: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书面调解申请后,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交警部门调解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应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 比较主要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
    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 1、双方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都有责任,游客可以选择旅游合同纠纷起诉旅行社也可以以侵权纠纷诉讼事故双方和对事故发生有过错的旅行社。
    2、单方交通事故或旅游车全部责任的,如果旅游车与旅行社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游客可以将他们同时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是旅游车方原因发生事故,游客既可以选择诉讼旅游车方也可以诉讼旅行社,旅行社对选任旅游车有过错的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的情形下,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交通事故私了后,工伤不再承担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依据浙江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7条规定:
    因第三人侵权认定为工伤的待遇处理办法。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的情形下,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其享受待遇的相对应项目中应当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五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