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拘留期限、拘留期间如何处理、拘留期间如何处理

行政处罚
2023-02-26 17: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拘留十五天后怎么处理
    1、拘留十五天后怎么处理需要分情况判断:
    (1)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3)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
    (4)撤消案件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二、拘留十五天会有案底吗
    拘留十五天一般不会有案底。治安拘留15天属于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不会留有案底,只会在公安机关留有记录。

  • 一、拘留超过37天后怎么处理的
    1、拘留超过37天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1)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
    (2)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3)认为需要继续进行侦查,符合其他强制措施条件的,可以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2、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而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两者有着罪与非罪的界限;
    4、羁押期限不同。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20日。
  • 刑事拘留期限满后的处理方式: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的犯罪,经检察院批准逮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针对的是无罪或证据不足的,予以释放;针对的是罪轻,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要追究行政责任的,释放后处行政拘留;针对的是没有逮捕必要和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的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