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款朋友15万,有借款合同每月还,但没有还过,他现在失踪找不到,怎么办

2019-05-08 07:15: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还钱的诉讼时效属于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 购房贷款合同相对来说还是挺重要的,因为在你还清贷款办理撤销房产抵押手续时,是需要你凭贷款合同等资料办理的。万一实在丢了的话,也不用着急,以下三种方法可以补办:

    1.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到贷款银行,然银行重新给你一个原合同复印件,然后加盖银行公章。

    2.如果你当时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询档案。

    3.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行不通,还可以到房产抵押部门去查档,这个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一般不会很多。
  • 在《合同法》中,借款合同作为一种民事合同被集中地归入在第12章中。其中,第1条规定:“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自贷款人提供贷款时生效。
    ”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利率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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