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2-27 08: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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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仓储合同是双务、诺成性、有偿、不要式合同。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
    对象必须是动产,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
    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 仓储合同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仓储合同有效的条件分别有:行为主体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主体意思表示真实;仓储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九百零五条
    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 仓储合同不是实践合同,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合同就成立。《民法典》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九百零五条
    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第九百零六条第一款
    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的,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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