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买的二手房已经过户,但还欠人家33万尾款,协商等我卖了另外一套房补齐房款,现在他不等了,现在要求过户给他把房子,交的两万定金不予退还,只退换还首付款,这中间房子我已经装修,装修款也不予退还。并把我买的房房门钥匙也给换了。请求帮助

2019-05-08 08:41: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有两种选择:
    (1)适用定金罚则,已收得定金不退,这个法院支持的可能性非常大;
    (2)适用违约金罚则,即要求对方支付10%的违约金,但这个要求法院不一定会完全支持,因为对于违约金的数额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酌定的。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房地产买卖违约金 。
  • 应依按揭贷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若依合同约定,在银行放款前的还贷义务由原业主承担,则其应承责。如银行方要求法院查封案涉房屋,则要走相关法律程序,首先要解除与你的合同关系,这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你欠款的客观事实存在。
    你仔细审查一下你借据上载明的借款时间起始日是何时,是在案涉欠款之前还是之后。
  • 二手房过户需要办理的手续及证件:
    1、签订买卖合同(或其他互换合同、赠与合同等);
    2、贷款审批。买方需要贷款的,评估公司进行房产评估,买方与银行签订借贷合同,银行批贷;
    3、买卖双方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需要证件主要有: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本、买卖合同。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三十四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 二手房 买方式以夫妻名下为单位,首次贷款首付4层就是40%、二贷首付60%
    交税首先契税必交!
    如果房子过5年唯一住房,就交个契税! 如果没满5年交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契税。
    如果过5年不唯一交个人所得税、契税!每种方式都会有几种小费用不多(交易费、工本费、查档费)
    5年是房子是契证发证日期到现在过没过5年! 唯一是指房主以夫妻名下为单位是不是唯一住房,比如夫妻男女各一套,卖一套,就是不唯一住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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