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了办酒席了在一起生活快半年了,因男方岁数小没领结婚证,现在男方起诉过不下去了,要女方彩礼全部退回合理吗,

2019-05-08 10:11: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结婚后彩礼归谁?
    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2、彩礼返还有哪些条件?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了返还彩礼有以下情形: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 双方没办理结婚证,不是夫妻,不存在离婚,

    可以协议分手,同时可以协议退赔彩礼,达不成协议的,可以起诉解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以下情况离婚后彩礼不能要回: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但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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