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动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区别

土地纠纷
2023-02-28 03:31: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使用权证和不动产权证的区别有:
    1、权属范围不同。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2、登记内容不同。房产证外页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产权证,并无其它内容;房产证内页内容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
    3、防辐射标签不同。
    房产证没有防辐射标签,不动产证有防辐射标签。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
    2、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5、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 法律分析:不动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区别是不动产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房产证的内页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不动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区别是不动产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房产证的内页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
    新的“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内容更详细,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
    房产证上写有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土地状况。
    不动产权证对比房产证,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编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