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销合同怎么写

买卖合同
2023-03-01 11:4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销合同属于买卖合同。买受人和出卖人可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就买卖标的物达成协议。购销合同可以写明:购销当事人姓名、住址;农资信息;农资价格、支付方法、交付时间和交付办法;农资数量、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购销合同撰写方式是:写明购销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写明购销产品的价格、质量、包装要求及费用、交付、运输及验收、结算方式等;写明购销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的详细规定;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的其他事项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订立购销合同需要写明以下内容: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货物的规格、质量标准、包装、交付方式和价格;付款的方式、时间、地点;以及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等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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