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检察机关认罪认罚签字,相对不起诉

刑事辩护
2023-03-01 19:51:0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签了认罪认罚不一定代表要起诉。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符合《检察机关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座谈会纪要》第十条规定的情形不适用认罪认罚不起诉。法律依据:《检察机关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座谈会纪要》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认罪认罚不起诉:
    (一)曾因犯罪被司法机关处理过的;
    (二)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罚的;
    (三)辩护人、值班律师认为不构成犯罪或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
    (四)在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前发现其再犯新罪、或者有前罪未如实供述的;
    (五)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五条被设置社会公益服务考验的犯罪嫌疑人,未能在本院设置的时间段内完成社会公益服务,或者弄虚作假、故意不完成社会公益服务的。
  • 认罪认罚书,要看具体的案件情况,认为无罪不要签。检察院可以决定从宽处理,不起诉或者起诉后法院从轻作出判决。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从宽分为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方面。对认罪认罚案件,属于基层法院所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判。对于基层法院管辖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