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宣布破产公司法人限高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3-01 23:5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破产法》并未规定破产撤销权的行使时间,仅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的特定行为,可以申请撤销。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 法律分析:当公司在申请破产后,相关法院就会进行受理,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财产的相关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 当公司在申请破产后,相关法院就会进行受理,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财产的相关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