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1974年出生的以自费交了7年,到什么时候可以领养老金每个月能领到多少钱?

2019-05-08 16:00: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养老金的领取年龄规定,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98年11月执行)规定: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经社会保险部门资格审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按月领取养老金,直到死亡:  
    (一)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  
    (二)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  退休年龄见下表:;  法定退休年龄注意:按月领取养老金的被保险人(含出境定居人员),必须每年提供生存证明。  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
    (1978)104号):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养老金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
    综上所述,只要符合条件,社保养老金由当地社会保障局按月拨付到所开立的指定银行的个人账户,由用户到银行领取。
  • 养老金缴满15年能领多少钱,  养老金计算公式可以简化为:月基本养老金=月基础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
    195、55岁为
    170、60岁为139);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60%,高限为300%。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举例说明: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统计局文件显示:2011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为32906元,月平均工资
    2742.17元。根据上述公式,假定5年以后甘肃籍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当其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6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
    0.6)÷2×15×1%=4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
    1.0)÷2×15×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
    3.0)÷2×15×1%=12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6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
    0.6)÷2×40×1%=12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
    1.0)÷2×40×1%=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
    3.0)÷2×40×1%=3200元  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养老金如何发放  新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参保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不同,把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分作三个类型:  
    (1)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称作“新人”),基本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二是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退休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  
    (2)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称作“中人”),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各种补贴调节金四部分组成。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以本人退休前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乘以过渡性养老金计发比例(
    1.4%),再乘以1995年底以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求得。  
    (3)1995年底以前退休的(称作“老人”),按原办法计发养老金不变。
  •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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