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结婚属于是买卖婚姻,结婚四个月就分开了,现在已经两年多了,男方不离婚,要么我给钱就离,要么他就耗着。我怎么办?

离婚
2019-05-08 18:13: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有外遇并想离婚,属于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精神损害赔偿没有具体的赔偿计算标准,计算数额需要考虑以下五个因素:
    (一)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
    (二)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三)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
    (四)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
    (五)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 《婚姻法》规定禁止买卖婚姻,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并没有规定根据多少彩礼判断属于买卖人口的规定。彩礼属于民间习俗,根据男女双方各自的经济条件和个人意愿,通过双方协商给付。
    而拐卖妇女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两者性质不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