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7月11日驾驶小面包由时被罚款,原因是人民大街小型面包车禁行,因为解放大路左转弯没有禁止小型面包车标志,!请问:我能不能申请复议,撤销处罚!

2019-05-08 18:47: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申请不予受理后可以申请复议:这是裁定和判决的区别,对裁定不服的是申请复议,对判决不服的才是上诉。他们对应的程序不一样。裁定和判决之间的区别是:
    1、判决中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
    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
    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5日,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一审刑事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
  • 以下事项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一)执行刑罚的行为。
    (二)执行劳动教养决定的行为。
    (三)司法助理员对民间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
    (四)资格考试成绩评判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