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女朋友订婚了,只是在一起居住了,但是没有性生活。我想问现在想退婚彩礼能要回来吗

2019-05-08 19:54: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经人民法院查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会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却未共同生活的3)、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符合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应以离婚为前提。
    2、如果男女双方仅为办理了订婚仪式,并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那么男方完全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的第一款主张返还彩礼。如果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但确实未共同生活的,双方离婚,男方亦有权主张返还彩礼。如果双方既办理了结婚登记,又共同生活了,但是男方或女方提出离婚,且男方作为彩礼给付人,能够证明因给付彩礼,导致己方生活困难,亦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司法解释之中的“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是指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的经济状况不能满足当地最低的生活保障。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10条

  • 1、 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彩礼必须退还;
    2、 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 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给付了彩礼但是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和财产、抚养权分配问题都可以达成一致,则离婚可以带上双方身份证件和结婚证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一方可以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两种程序都需要双方出席。具体需要的材料根据个案不同会有不同,具体请咨询律师。
  • 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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