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第一胎生了个女儿,未婚生育,已经上了户口了,现在怀有第二胎,准备扯证和办准生证,还要罚钱吗

2019-05-08 20:10: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生孩子必须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我们国家有专门的计划生育,每年都会出台不同的政策,如果是违规生育,计划生育部门肯定会严肃处理的,虽然说国家开放了二胎政策,但是并不意味着可以多生,可以随意生三胎四胎,这种违反规定的事情,国家也是会去管理的。
    1、如果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需要按照当事人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以后再多生育一个子女,增加三倍征收,以此递增。

    2、如果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那么则需要按照子女的数量处以处罚,依照违法超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

    3、如果是因为实施了非医学需要,因为婴儿性别而进行人工终止妊娠或谎报婴儿死亡、买卖、遗弃、残害婴幼儿违法生育的,依照违规多生育子女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二倍来征收。
  • 生育二孩现在不违法。违法生育的社会抚养费依法可以强制执行。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按照现在法律规定,可以采取的执行措施、手段包括查询、冻结、划拨存款。
      不过,对于各种强制措施,必须制作裁定、决定等,并依法送达,保护被执行人对执行程序的知情权、参与权以及提出异议的权利。
  • 离婚后,可以带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等,到户籍所在地计生办申请办理生育登记,。2016年元旦起,国家取消了二孩准生证的审批办理,改为实行登记制度,只要生育子女之前,到户籍所在地计生办申请办理生育登记,就可以合法生育二孩。
  • 国家和各地计生政策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位子女,家庭生育二孩子女的不需要办理审批手续和准生证,实行免费登记服务制度。如果当事人是生育三孩子女,可以在生育子女之前,凭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双方婚育情况证明,到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咨询办理三孩子女的准生证。
    例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十九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子女的时间,依法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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