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二月份遇到车祸,两车相撞,导至我两腿骨折,这起事故是对方全责,请问一下我应该得到多少赔偿

医疗事故纠纷
2019-05-08 20:45: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致人骨折,需要对伤者继续残疾等级鉴定,如果构成残疾的,根据相应等级计算赔偿数额。交通事故致人伤亡的赔偿项目有如下几个方面,仅供参考:
    根据《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相撞,赔偿,全责第一你自己不用赔钱
    第二 如果上了全险 你可以放心 让保险公司来办理
    第三 一切依据保险公司调查和合同为准。
    第四 需要提供 交警的现场笔录 证明 , 你的保险单 个人身份证 驾驶执照等各种证明文件。
    第五 你应该注意 维修时候保留相关证据。治疗费用等 以备调查使用
  • 发生交通事故,辆车相撞后导致的侵权损害赔偿如下:
    1、交通事故赔偿先在交强险分项赔偿责任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
      
    2、交强险赔偿完毕后的不足部分再根据责任划分双方平分;
      
    3、不足部分对方财产和人员损失由商业三责险承担;
      
    4、不足部分属于已方承担责任的车辆损失由商业车损险承担;
      
    5、不足部分属于己方责任的人员受伤损失由商业车上人员险承担;
      
    6、未购买商业保险的,交强险赔偿以外的不足部分由自己承担。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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