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对方不给赔偿损失,我的车开了一年半了,修车需要一个多月。修车这段时间我能要什么损失

2019-05-08 20:49: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当消费者受到侵权时,可以要求销售商赔偿,如果销售商不给予赔偿,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工商部门投诉。  投诉电话号码12315。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链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 交通肇事造成车辆损失的,可以向肇事者或保险公司索赔。那么,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话,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你除了要求对方赔偿外,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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