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签了派遣公司的
合同
一个月,合同没有写明有换厂,第一个公司不要人了,那算不算违约
2019-05-09 01:21: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我国对劳动纠纷实行“一裁两审制”,即发生劳动纠纷后,应当现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即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动者不受此限制。
1、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合同解除
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
2、
违约责任
是违反合同的
民事责任
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3、因此,合同解除不是违约责任的形式,但是违法的解除合同,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我国劳动法禁止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一,协商解决,如果在装修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要先进行沟通协商。
第二,拒绝支付装修款或者停止施工。
第三,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管理部门投诉。
第四,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到法院去起诉,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保护自己的权益。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试用期签了合同公司没给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3900
和公司签了合同后可以辞职么
劳动合同纠纷
37725
劳务合同必须有派遣公司吗
建筑工程劳务合同范本
3798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四个明确是什么?
劳务派遣知识
30898
公司解除试用期合同对吗?
劳动动态
34294
已过试用期,公司只能选择要或不要,不能再签新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17005
哪些人必须与公司签保密合同呢?
其它知识产权案例
11043
加载中
可能感兴趣
律师推荐
同城律师
专业律师
知识产权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知识内容
法律知识
列表内容
法律列表
法律资讯
法律内容
永州律师
永州找律师
永州律师
永州合同纠纷律师
永州合同违约纠纷律师
永州合同审查律师
永州借款合同律师
永州买卖合同律师
永州租赁合同律师
永州律师
道县律师
东安县律师
江华律师
江永县律师
蓝山县律师
宁远县律师
祁阳县律师
双牌县律师
新田县律师
零陵区律师
冷水滩区律师
永州房产纠纷律师
永州公司法律师
永州合同纠纷律师
永州婚姻家庭律师
永州交通事故律师
永州劳动纠纷律师
永州刑事辩护律师
永州债务债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