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有三个孩子,法院把大女儿判给了女方,大女儿现在11周岁,现在大女儿不想跟女方生活,怎么样能拿回孩子的抚养权,女方已经把孩子的户口起走了

2019-05-09 01:22: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法院判决抚养权通常会考虑以下情形。第一,父母双方谁有更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可以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教育条件,第二,考虑孩子过去生活中是谁在照料孩子,孩子和谁的感情更深。
    第三,考虑一方有没有节育可能,或者再育可能。有没有再婚的可能,考虑母亲的年龄。第四,一方有没有不良恶性,比如赌博酗酒吸毒。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们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 您好!想要争取子女的抚养权,需要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一)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证明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四)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五)已方收入稳定、对方收入不稳定长期离家不回;
    (六)对方有不良嗜好、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
    (七)已方思想品德好、对方对离婚存在过错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 子女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定年龄或结婚、服兵役、或生活可以自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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