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婆跟我闹离婚,小孩1岁半。我打电话她不接,跟她商量孩子的抚养问题她也不理。请问是否构成遗弃罪

离婚
2019-05-09 03:05: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首先,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绝无和好可能的,可由双方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其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夫妻共同债务一般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且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赔偿,法院一般会判决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然后,如果有孩子,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由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以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夫妻双方以及离婚后遗弃孩子是犯法的。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到子女独立生活为止。

    这就是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有期限的,不是永远的。
    子女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子女在已满18周岁的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则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就是只有对虽已成年但尚未参加工作,没有经济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这里说的独立生活,是指参加工作有了经济收入,具有独立的生活来源,并非是以结婚成家为标志。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对于子女抚养教育法定义务,也可以视为完成或基本完成。 我国现行法律对年满18周岁的定义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由于我国实行的是9年义务教育制,即义务教育截止到初中毕业,但由于初中毕业的学生尚不满18周岁,还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通过正常渠道和手续参加工作,赋闲在家将会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故通常情况下已经形成了将义务教育阶段延伸至高中毕业的共识,而家长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相应延长至高中毕业。
    虽然《婚姻法》等法律并没有对父母抚养孩子的年限做过明确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1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等于间接提示对子女的抚育以18岁为限。 年满18周岁后,以还没有能力赚钱,还需要上大学为由要求父母继续抚养,以及索要上大学的费用等等,恐怕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 婚外情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男方不支付抚养费,你可以起诉至法院(孩子为原告) ,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关于探望权,如果男方的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你可以要求法院终止他的探望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