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人合伙经营休闲场所,法人是对方,双方无合同协议,只有每月分红信息与帐单,已经营二年,之前双方口头协商暂停营业,结帐之后等待转让,但现对方单方面在营业,还想单方面转让,因本人不经常在本地,对方又不允许对店面设施处理或瓜分,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对待?

2019-05-09 06:56: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伙人未按协议出资如何分红?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以按合伙协议实际缴付的出资作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数额。如果合伙协议的约定和实际缴付的出资不一致,则应当以实际缴付的出资为准。
      相关法条规定:  第三十条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第三十一条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  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第三十三条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第三十四条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一般合伙股份的转让,合伙人之间可以转让,但要通知其他合伙人。
    对外转让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后,转让人视为退伙,受让人视为入伙。
  • 要看债务人在转让的时候同新债务人签订的转让协议是什么性质的如果是要求新债务人共同履行合同的那么新债务人和原债务人应当共同履行债务如果只是单纯的债务完全转让给新债务人,那么原债务人就不用对债务在承担责任了因此还是要按照三方的转让协议来具体确定
  • 例如:股东转让出资协议  出让方:  受让方:  出让方与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就出让方将其在公司的出资转让给受让方一事签订如下协议:  
    1、出让方将拥有公司%的万股股本转让给受让方。  
    2、出资转让后,出让方不再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的义务;受让方在享受股东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股东的义务。  (上述内容系“股东转让出资协议”的必备内容,其余内容由出让方和受方自行商定)。  出让方:(签字、盖章)  受让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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