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在电影院上班,周一到周五不算节假日每天上13小时班,周六周日每天17小时,每个月正常情况上半个月休半个月,节假日基本都是17小时每天,我的工资就是1600底薪,岗位补贴100全勤50,不买保险补助200,伙食补助240,还有绩效提成100到200来块钱,我想咨询一下我的节日加班该怎么算?公司现在是给我按底薪1600除以26天发双倍和三倍工资合理吗?

2019-05-09 09:13: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 清明节加班有三倍工资吗?清明节加班工资怎么算?在清明节加班了工资如何计算,清明节加班费如何算?下面找法小编一一告诉大家:清明节属于我国法定节假日,法律规定,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即三倍工资,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  【加班工资加班费相关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知识延伸阅读:2013年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2013年假期安排  2013年放假安排,根据国务院12月8号发布的2013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最新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amp;lt;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amp;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012年12月8日

  • 1、建筑业企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2、建筑业企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3、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4、如果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5、如果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工程依法发包、分包给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则不用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6、法律依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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