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们好,我是在1980年到1990年连续十年在海南国营农场工作十年,有档案,現户口在东莞,年龄有52岁,在当地审核这十年视同缴费年限,当地社保局不受理,理由是,我的户口迁移不是属于组织调动,是随丈夫过来的,所以不受理。这样的说法是否政确?我在国营农场工作十年是事实,怎么就不算工龄?

2019-05-09 09:33: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试用期算不算工龄?
    试用期算工龄。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 工龄分为:
    1、一般工龄;
    2、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该包括本企业的工龄。本企业工龄是指在本企业的连续工作时间。
    工龄的计算方法:
    1、连续计算法:就是把你参加工作后,所有经历过的单位工作时间相加。
    2、合并计算法:指在你的工作经历中,由于非本人主观意愿的原因中断了一段时间,把这个中断了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相加合并计算。
     
    3、工龄折算法:特殊工种、特殊工作环境的工人,连续工龄可以折算,如井下矿工、高温或低温工作的工人,他们工作一年可以折合一年零三个月来计算。在有些化工行业,从事直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业,计算工龄可以按一年折合一年零六个月来计算。
     补充:以前的工龄是根据人事档案来的,现在的工龄是根据社保缴费来的。
  •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10年,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