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受伤赔偿协议书,当事人的家属签字法律生效吗

2019-05-09 10:11:2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在我国现行《合同法》中,没有在分则部分作出专门性的规定,其属于“无名合同”的一种,因此应该适用《合同法》总则部分关于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有关规定。只要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符合合同法总则的相关规定,是协议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我们认为就应该确认该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是有效的。
    如果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符合合同法关于胁迫、欺诈、重大误解和显示公平的有关规定,一方当事人也当然享有主张该赔偿协议无效或主张予以撤销的权利。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