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结婚了没领结婚证,有个小孩,现在想离婚,对方不想离婚,怎么办?

离婚
2019-05-09 11:41: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也随之出现。那么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新婚姻法是怎样规定的呢?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 你好,根据提供的现有信息和婚姻法的规定,你是应该返还男方彩礼钱的。理由如下:
    1.双方没领结婚证,不是法定婚姻,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根据你的陈述,双方并未登记结婚,因此对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该支持。
    2.如果你可以证明用彩礼购置双方共同财产的,可以主张返还已经购置的共同财产。
    3.由于没有登记结婚,所以双方属于同居关系,双方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就双方同居期间共同财产依照共有关系处理。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 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的。因此,如果分居达到一定年限,属于法定离婚条件,法院是可以判决离婚的。但是现在法院判决离婚,一般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标准,相关内容你可以查看《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网上有,搜一下。 《婚姻法》第40条: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国器律所刘树明律师回答。 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除了上述四种情形,一般不能提出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